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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李清新 发布时间:2024-08-14 08:54 |
为促进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耕地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全国各省级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交流了近年来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进展、做法及经验,研讨了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建设的思路与目标,为今后一段时期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与重点。
会议指出,全国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因地制宜推进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地积极创新,打造信息化一体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把相对零散的数据资源、应用资源、云网资源等整合为有机整体,部分地区实现监测点维护巡查、监测结果系统管理、监测数据自动分析、监测报告定制生成等功能,工作即时性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有关省份围绕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管理预警等现实需求,构建标准统一的耕地质量数据资源库,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有效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促进数据高效传输共享。传统地面采样检测结合遥感、无人机、传感器以及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设备,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测管理体系,实现降本增效,显著提高工作覆盖面和执行力,为管理者提供详实准确的决策依据。耕地地力、肥料施用等相关信息查询app、小程序和算法模型、人工智能等数据分析工具能够在短时间内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生成大量高品质的数据产品,满足行政、企事业和农户等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会议强调,要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耕地领域新质生产力,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大力夯实粮食安全保障根基。明确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应做好以下5个方面: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着力编制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系统规划,创新体制机制,指导耕地质量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快平台开发。充分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开发完善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三是升级技术方法。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信息化技术、装备的研发、试验示范与推广,逐步实现数据采集、审核、分析全流程智能化;四是充分挖掘成果。逐步完善数据成果发布与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数据成果应用新领域新方向,持续深入挖掘数据成果价值。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具备交叉学科素养、较好掌握前沿科技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耕地质量信息化工作引入新思维、新手段和新模式,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